先后在五百丁市人民法院基層法庭、立案庭、民事第一(傳統民事類)審判庭、民事第二(商事類)審判庭,任助理審判員、審判員、副庭長、庭長職務,工作內容包括但不限于:
- 對法院受理案件,如婚姻家庭、交通事故、勞動爭議、經濟合同(主要房地產及金融行業方向)等案件進行調解;
- 對于無法調解的案件,依照法律程序開庭審理,開庭時重事實、重證據,分清原被告雙方責任,依法查明案件事實并進行判決;
- 根據開庭判決撰寫判決書,并派發給當事人。
工作成果:
- 工作期間,審判案件2000件+,調解案件1000件+,調解成功率達50%以上;
- 辦理案件無超審限、無錯案、無涉訴上訪案件;
- 個人審判案例《是您給了我一個溫暖的家》、《審理離婚案件如何做好調解工作》、《于無聲處化干戈》分別刊登《最高人民法院報》、《五百丁法院網》、《五百丁高級人民法院》等報刊;
- 百度搜索“五百丁”可查詢負責案件判決書及個人相關文章報道。